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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元
 
 
2008-09-20 13:41:06  
搞对象的事 分手后女生自杀 男生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侵权行为法的原理,如果男方对女方的自杀存在因果关系上的过错,则男方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 有没有过错,需要考察全部案情综合论证。同时,如果女方家人起诉男方,过错问题也将是双方律师争议的焦点和辩论的最大空间。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本所。
韩佳人
 
 
2008-09-19 21:49:49  
我有一块地和邻居有争执,他先用车把我的爱人给压了我一几眼就用锄杠打了他一下。当时我们都没事各干各的活,可是过了20多天他又报案,说我把他打坏了,让我给他2万元,要不就告我伤害罪。我该怎么办,谢谢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旦受害人报案之后,就属于国家机关追查的问题了。对方既然已经报案,则公安机关就要依法追查看看你是否涉嫌构成伤害罪。从法律的角度说,对方在这个阶段是没有权进行所谓的“告或者不告“的。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本所。
韩佳人
 
 
2008-09-19 21:14:59  
我是农民,我有一块地和邻居有了争执,先是他开车把我的爱人压了,我和他争吵了我用锄杠打了他一下,当时我们都没事他干他的活我干我的活。可是过了20多天他又报案说我把他打坏了,要我拿2万元,要不就告我伤害罪。我该怎么办啊?帮帮我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专业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旦受害人报案之后,就属于国家机关追查的问题了。对方既然已经报案,则公安机关就要依法追查看看你是否涉嫌构成伤害罪。从法律的角度说,对方在这个阶段是没有权进行所谓的“告或者不告“的。 感谢你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本所。
飞飞
 
 
2008-09-19 11:56:37  
您好,经人介绍,我与男方于2006年11月(双方同意)领取结婚证,至今未同居.当时男方给我5万元财礼,我居住地因国家征地,把村里所有房屋全部拆迁,村里说给我分套楼房,因为我是本地人,男方是外地人,2007年年底,分到楼房,我父亲交的房款(交款人是我父亲的名字). 同年拿到房屋钥匙,我又交5000元(房本费) 今年男方出资约3万元装修了房屋,现在只差家具、家电,没有买. 现在,我觉得双方感情不和,决定离婚. 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若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我怎么办,谢谢!
你好,就你所述,房屋为你们婚后所买,应为你们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你父亲交的房款应为你们夫妻的债务,由你们共同负担。若协议离婚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感谢您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
shanren
 
 
2008-09-19 11:12:25  
我把钱存到银行,现发现少了20多万,经查无结果,我该怎么办?
你好,建议你先与银行方面协商解决,查清事情的原委再采取相应措施。感谢您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
殷喜红
 
 
2008-09-18 22:50:14  
我的哥哥是一名教师,1999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敦煌市支行一基层营业所(郭家堡)申请贷款5000元,期限一年,贷款时将自己的工资存折留在该所,同意以每月的工资扣还贷款,但是2000年该所搬迁了,后来该营业所撤点了,但是哥哥存折上的13000多元工资却不见了,我们多次查询无果,迫于无奈,哥哥所在单位给农行发了查询函,以直到2005年,我们找到了当时的工作人员,到该行查帐.没有想到的是,存折上的钱不见了,但是哥哥名下的贷款却没有还.当时该行的工作人员也承认错了,那13000多元钱的确是农行扣了,并在档案库复印了当时的凭证,并口头承诺对该笔帐务进行冲正后偿还存款.但是时隔一年还没有消息,农行的人员又发生了变化,而切将部分贷款打包处理了,包括哥哥的贷款。后来我们继续查,但是农行不但没有回复却采取将错就错的办法把哥哥诉到了敦煌市人民法院,对方出具了哥哥5000元的贷款合同和另一份1997年,金额为10000元,完全是农行工作人员填写的质押借款合同,出质人的身份证号都是假的(我到公安局查询),该案一直无法审理,我们要求法院处置质押物,但是敦煌市人民法院王林珍\唐桂霞等人糊涂官判糊涂案,判决断章取意,一字不提质押合同,草草做了判决,只说借款合同成立,还要求哥哥再偿还7000元多员贷款本息,申请执行还要翻倍加收罚息.我从事过四年的金融贷款稽核工作,按照常规,即便是合同成立也应该是先处置质押的定期存单啊,何况哥哥根本就没有贷过那笔10000元的贷款啊.(在1999年贷5000元贷款时也没有别的贷款啊)我在三到法院找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回答是”我们不懂财务,你说的质押贷款合同我们找不到”我把查询的办法和具体在某年某月都告诉他们,他们依然说找不到,我把当年查帐时农行给我出示的质押合同复印件给法院,法院不认可,说没有加盖农业银行的印章.不能做为证据。十年了,该行从来没有催收过的贷款,却在我们要存款时,反告我们有贷款,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和哥哥都是共产党员,我们对党充满信任,但是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叫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现在法院要执行判决,并明确告诉我们,你们上诉也没有用,找当地的律师都不敢出厅,说这个小城市,天天和人家打交道,谁不想当律师了和法院做对,我和哥哥想把这个官司打到底,用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找个好律师,一直打下去。哥哥是教师,法院天天打电话催款,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我想找个外地律师帮帮我们。希望有心人能和我近快联系。
你好,如果你需要律师帮助,可打本所的咨询电话65671199,具体问题可在电话里详谈。感谢您对君永律师事务所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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